1991年3月,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,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、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,撤销许家屯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委员职务、开除其党籍。
中顾委常委会、中纪委常委会通过的决定指出,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、原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许家屯,无视党的纪律,于1990年4月30日晚私自出走国外。党组织曾多次对他进行耐心的教育和挽救工作,但他执迷不悟,至今不归,且与反共势力混在一起。许家屯身为党的高级干部,他的行为背离了党和人民,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,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条件。为了纯洁党的组织,严肃党的纪律,中共中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、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,撤销许家屯的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职务、开除其党籍,提请下一次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追认。